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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统筹综合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应急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拟定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和装备管理制度。负责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物资装备及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宣传信息、舆情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对各镇街、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请求。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工作。承办重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区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委交办的党委、政府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的联合审查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审理、统计等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复议有关工作。协调行政复议管辖争议。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协调、行政裁决、行政处理处罚、国家赔偿工作。审查全区代表区政府应诉案件的答辩、证据等相关材料。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人民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有关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指导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

(九)律师工作科

指导、监督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的初审登记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管理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区政府、区司法局各类协议(合同)的审查工作。

(十)政治处

负责党建、组织、宣传教育、统战、纪检、督察、内审和群团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等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办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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