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鹰潭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中长期规划和组织协调各类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全市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开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汇总研究提出全市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研究提出消费政策,提出调控全市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协调全市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除煤、电、油之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工作方案;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年度全市退伍军人安置计划;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三)财政金融和经济体制改革科
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建议;参与推进证券和期货市场发展;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经济法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市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市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利用外资和经济贸易科
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编制全市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六)地区经济和交通运输科(鹰潭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二
(七)农村经济科(鹰潭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申报和组织实施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政府投资项目。承担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协调科(鹰潭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
统筹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全市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及扶持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负责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监管工作;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指导、规范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承担市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鹰潭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组织协调重点节能减排项目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承担市政府节能减排有关工作,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参与工业发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
(十)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新闻出版、政法、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我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设计审查科
审核、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负责全市由省以上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转报工作;管理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市立项的其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修订、颁发全市除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之外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
(十二)价格调控科
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提出全市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价格调控措施的执行;负责全市价格法制工作,依法审理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处理价格行政复议;负责价格听证工作。
(十三)商品价格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价格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制定和调整全市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和处理价格争议。
(十四)收费管理科
机构三
(十五)行政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的收费工作;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十六)项目开发和信息管理科
负责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办公信息网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本委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库建设及信息技术服务;负责与省发改委纵向网的联系。负责市项目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县(市、区)、部门、企事业单位项目储备库建设的督导。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县级)。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管;负责检查督促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调度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下设二个职能科(副科级)。
1.综合科。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调度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2.业务科。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管,负责检查督促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落实。
市能源局(副县级)。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含核电)、成品油、天然气、煤炭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或核准电力(含核电)、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投资项目;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核电规划、管理。下设二个职能科(副科级)。
1.能源综合科。组织拟订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核电规划、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和新能源发展,管理农村电气化和电网建设;负责监测、分析能源产业发展、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和对外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煤电油气科。负责拟订煤、电、油、气发展规划,承担煤、电、油、气行业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规范煤、电、油、气市场秩序;审批、核准煤、电、油、气建设项目;负责协调国家和省投资煤、电、油、气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商业油气储备;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综合平衡及经营资格认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