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区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二)将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更名为区农业科技培训中心。
(三)将原区农业局(特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区农业局管理,其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