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局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办、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指导及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工科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司法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全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党群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三)宣传教育股
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法制宣传、宣传报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宣传和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四)基层和社区矫正工作股
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审核、注册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督劳动教养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组织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回访考察、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五)法律服务管理股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审核、申报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律师执业证年审(检)注册的初审工作;指导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申报及公证员业务培训和交流。负责本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规划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