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开展,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政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财务、资产、服务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应诉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承办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民族科。
拟订全市民族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族政策、民族工作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执行中央自治区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承担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族领域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参与涉及民族政策问题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审核工作。依法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管、执法工作。
(三)宗教科。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拟订全市宗教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承担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对大型宗教活动进行审核,对宗教场所申请建设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涉及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和宗教方面有关对外和对港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宗教方面对外宣传工作。承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的具体工作,承办宗教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和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负责宗教领域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规范网络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参与涉及宗教内容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审核工作。参与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配合做好监测、评估、预警、处置等工作。参与协调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