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银川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民族工作有关协调机制的具体事务,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县(市)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研究提出银川市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清真食品的政策解读,依法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银川市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
(五)研究提出银川市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协调推动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工作。
(六)研究提出银川市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策建议,促进党的民族政策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安全领域的实施、衔接。参与拟订和实施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推进民族事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研究提出银川市协调民族关系的政策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八)统筹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据职责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九)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提出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
(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宗教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促进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组织协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指导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十三)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助县(市)区政府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四)负责涉及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有关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和宗教方面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和宗教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五)强化对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职责。负责民族宗教、清真食品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清真食品执法工作。
(十六)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