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规则
一、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二、 每次定期会议的内容,先由秘书处在征求理事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理事长审定后以书面告知各理事;
三、每位理事都有权提出议题,由理事长审定后纳入议程;凡经一位理事提议,两位理事附议的议题,报秘书处后,可直接成为理事会议题;
四、理事会所议定的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由秘书处撰写会议纪要,送各位理事及有关部门;
五、 行业协会的一般文件,先由办公室起草,理事长或秘书长签发后,才能发送各理事及有关单位;
六、理事会需要进行表决或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形式,采用何种形式由理事长决定;
七、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可经理事会讨论后再作补充修订。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