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稿起草、编发综合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考核、调研、宣传、统战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对外公开管理;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
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拟订全区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标准,负责全区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三)医政医管科(中医科)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拟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评审验收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拟订中医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中医广告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联系中医工作和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协调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研究落实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重庆市永川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重庆市永川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相关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单位有关干部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重庆市领导和重要外宾来渝期间以及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政策法规与规划信息科(行政审批科)
承担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和管理;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牵头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承担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六)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科
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
负责指导和督促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实施重庆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重庆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实施全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重庆市永川区老龄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卫生健康应急办公室
承担全区卫生健康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援。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指导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公开电话、网上投诉、卫生健康热线等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稳定事件。
(九)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类卫生及健康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十)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行业财务会计培训和指导。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内部审计;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十一)人事科
指导全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具体管理卫生和健康行业全区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所属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群团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后备干部管理;
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并组织实施上级相关政策;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