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
(二)分析、研究全市的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领导全市基层公安机关、公安边防、消防系统的工作。
(四)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理全市范围内的重大疑难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本市各类案件的侦审。
(五)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方面的服务。
(六)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驾驶员,负责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
(八)指导、监督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保卫组织建设。
(九)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人口统计工作。
(十)负责维护沿海地区的治安秩序、边防保卫以及出入境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110接处警,接受群众求助,对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四)负责对市民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制定公安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盐城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