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市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3·研究涉及区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本区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4·承办以区政府或者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区政府会议审议和区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和文件清理工作。承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本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向市政府复议的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6·承担落实本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本区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负责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负责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0·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和服装、车辆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