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区教育体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现代化教育、成人数育、幼儿教育等工作。
4·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中小学、职教中心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招生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5·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招生考试及普通中学学业水平测试工作。
6·归口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审批、管理全区民办小学、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工作。
8·指导管理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9·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教育科研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区教育专项资金及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1·负责中小学“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学前免费教育”实施工作。
12·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和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13·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竞技体育的训练、管理工作,并监督指导区体育中心工作。
14·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15·依法组织全区教育教学的督政、督导及评估监测工作。
16·区教育体育局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