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体育竞赛。
(七)组织体育领域科研和成果的推广,负责所属体育运动学校等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体育工作。
(九)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有关规定,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