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全市按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设置7个工商行政管理分局,19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工商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分局受市局委托对下辖工商所行使管理职责。
象山分局负责履行象山区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西门工商所、城南工商所、瓦窑工商所。
秀峰分局负责履行秀峰区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榕城工商所、丽君工商所。
叠彩分局负责履行叠彩区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城北工商所、观音阁工商所、芦笛工商所。
七星(高新)分局负责履行七星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三里店工商所、屏风工商所、东江工商所。
雁山分局负责履行雁山区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雁山工商所、大风山工商所。
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管理分局负责履行对全市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生产资料工商所、生产要素工商所、运输工商所。
旅游管理分局负责履行对全市旅游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综合职能,下辖旅游风景区工商所、旅游综合工商所、批发城工商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