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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公安局

主要机构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其中指挥中心主任1名、教导员1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接报警、指挥处警和举报投诉工作;⑵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⑶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⑷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⑸负责档案、机要和通信管理、会务、公文传递、公安统计、公务接待、保密等工作;⑹负责业务技能训练和队伍教育管理工作;⑺负责全局宣传报道和调查研究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下设昔阳县反恐怖中队。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工作职责:⑴搜集、掌握、处理涉及全县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⑵侦察、控制、防范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案件、事件;⑶组织、指挥、监督和督办宗教、民族以及特殊领域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⑷掌握企事业单位内部以及农村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情况,研究政策,提出对策;⑸组织、开展、指导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重大案件、事件调查处置工作;⑹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7)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8)负责专案侦破工作;(9)负责反恐怖各项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和城建治安大队牌子)

大队下设民爆中队、户政中队、基层基础工作中队。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股级领导职数3正1副,其中副大队长1名、城建治安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城建治安大队副大队长1名。

工作职责:⑴依法管理全县特种行业、枪支弹药、民爆等危险物品;⑵检查、指导全县治安巡逻、基层派出所、基层治保组织的工作和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⑶负责维护全县公共场所治安秩序;⑷组织领导全县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⑸承担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⑹负责户籍登记和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人口统计和居民身份证制作等户政工作;⑺负责受理、审核全县居民因私出国出境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外治安和刑事案件,处理全县居民和外籍人员有关国籍事务,管理留宿境外人员的宾馆和饭店;⑻组织实施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上信息监控和侦查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⑼负责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等工作;⑽负责城市建设治安管理工作;⑾指导、监督金融财税系统、重点建设工程、企事业等内部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⑿指导执行《集会游行示威法》,依法管理县域内的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4、刑事侦查大队

大队下设综合中队、刑事侦查一中队(乐平派出所)、刑事侦查二中队(大寨派出所)、刑事侦查三中队(东冶头派出所)、刑事科学技术中队。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

工作职责:⑴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⑵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和刑技犯罪情报资料工作,担负全县刑事案件和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痕迹鉴定和法医检验任务;(3)负责所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抓捕逃犯工作,协助外地公安机关侦办案件;⑷负责刑侦业务建设,加强刑侦基础工作。

5、交通管理大队

大队下设城市中队、白羊峪中队、东冶头中队、中山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股、宣传教育股、车辆管理股、办公室。

机构规格:正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3名,科级领导职数2正3副,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3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⑵负责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⑶负责车辆与驾驶员管理;⑷承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⑹负责交通设施与交通标志线管理;⑺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维护公路安全,打击车匪路霸;⑻接待发生在公路上的群众报警、救助危难;⑼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职能;⑽承担局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正(副主任1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指导全局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思想政治工作重大事项调查研究,提出对策;⑵协助局党委进行干部人事管理,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⑶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警衔变动等管理工作;⑷负责全局民警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⑸负责协助纪检、督察和警务保障部门搞好纪检监察、警务督察、财会审计和民警维权工作。

7、法制室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起草、制定全局执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⑵负责提供决策依据和执法的建议、意见;⑶负责对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⑷负责承办行政案件复议、劳动教养案件的呈报和应诉工作,参与诉讼;⑸负责赔偿案件的受理、确认和理赔工作;⑵负责公安信访各项工作。

8、警务保障室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主任1名、教导员1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全局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申请工作;⑵制定全局经费、装备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⑶购置、领发、管理全局装备、被装及警衔标志;⑷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后勤服务工作;⑸负责全局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监督各单位经费和资产管理。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工作职责:(1)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⑵负责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⑶做好有关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⑷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系统建设;⑸负责与检、法、工商、税务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协作和配合,建立完善打击经济犯罪案件的协作机制。

10、巡逻警察大队

大队下设巡逻警察一中队、巡逻警察二中队、巡逻警察三中队。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县城街道、公众聚集场所、车站、以及重要单位和区域的巡逻防控工作;⑵参加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案件的处置工作;⑶参加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协助追捕大要案犯;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禁毒大队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

工作职责:(1)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研究分析毒品违法犯罪形势,制定预防、打击对策;⑵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教工作;⑶负责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3)负责开展禁种铲毒和协助社区搞好戒毒工作;(4)依法对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直属机构

1、看守所

机构规格:副科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2正,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2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监管场所的安全保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发生各种事故;⑵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⑶加强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监所工作保障机制。

2、拘留所

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2正1副,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

工作职责:⑴负责行政拘留所的安全保卫,加强拘留所安全建设;⑵教育管理违法人员,杜绝各类事故发生;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拘留所工作保障机制。

派出机构

全县12个乡(镇)设置派出所12个,除乐平派出所为正科级建制外,其余均为副科级建制。

1、乐平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20名,科级领导职数2正4副,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4名。

2、大寨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3、李家庄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4、皋落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5、东冶头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6、界都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7、沾尚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8、赵壁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9、孔氏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10、三都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11、闫庄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12、西寨派出所

机构编制:人员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副,股级领导职数1正,其中所长1名、指导员1名、副所长1名。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防范,管理特种行业、民爆物品、常住人口、流动暂住人口,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各类案件的侦破与查处。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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