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管西夏区审计工作,负责对西夏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二)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审计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西夏区人民政府提交西夏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西夏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西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西夏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报告。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1·西夏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2·西夏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西夏区级地方金融机构和西夏区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4·西夏区委、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五)按规定对西夏区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西夏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西夏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由西夏区审计局审计、审计厅或银川市审计局授权及西夏区政府及其他部门交办的临时审计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