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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审核;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法治建设和工作调研;参与有关部门修订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公文收发、信访、档案管理、财务、统计、接待等工作;负责向上级请领专项拨款及其他拨款;负责车辆、通讯设备、警戒设施和装备的申报工作;组织司法行政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保健、机关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监督、考录、交流、调配工作,具体承办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人事档案的管理;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及办理干部退休和辞职辞退手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负责警车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老干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西山区普法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并组织实施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机关实施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组织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参与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重大活动;承担区普法与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的职能。

(四)公证律师工作科。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的律师、公证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处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受理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律师、公证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基层工作科。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组织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日常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拟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区“1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相关业务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以及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工作。

(七)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与志愿者队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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