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改革综合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搞好实施方案的论证和审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参与改革方案的论证。
(二)计划科
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各主要行业规划;组织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性产业政策;对全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研究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和相应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平衡进出口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工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研究国内外市场状况,汇总编制全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全区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负责申报高技术产业项目;研究统筹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根据形势需要做好全区经济动员工作。
(三)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安排区级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提出安排区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申报省基本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和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监督检查区重点项目、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负责对区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区重点项目和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固定资产项目的备案以及初审、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申报和审批全区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安排国家和省、市、区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提出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