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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统筹城乡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理论研究。

(三)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承担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负责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工作。

(四)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以及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部分高(中)等专业及各类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和初中毕业会考工作;负责组织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六)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治理全区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

(七)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和教育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九)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参与开展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参与指导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十一)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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