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区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区交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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