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搜集、整理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承担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专业会议的准备、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各乡镇(街办)、区直各部门送达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
(五)协调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办)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对部门之间、各乡镇(街办)之间和区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
(六)收集、编写信息并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领导报送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工作。
(七)负责做好全区因公出国(境)、涉外会议及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峰活动的管理指导等外事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机关日常管理和区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
(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全区外事动态,拟定全区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承担区政府来宾调研、接待工作。指导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地方史志及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机关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