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巴州区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应急联动、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接处警工作。
(三)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侦办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案件,负责禁毒、缉毒工作,及时有效地打击犯罪活动。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督促指导各单位、各级治保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民用枪支弹药、化危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出入境管理、人口管理及身份证、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工作;依法审批管理权限内的公安行政事项。
(五)负责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开展对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七)组织、管理、规划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拟订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
(八)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九)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督察、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上访活动,维护全区正常信访秩序。
(十一)承担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