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法治宣传服务管理股
深化全面依法治区理论研究;分解落实、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统筹全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等。
法律援助中心
1·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负责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3·按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协调、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5·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猇亭公证处
1·依法办理各类公证及相关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2·引导本区内公民、法人正确依法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治,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法制与行政执法监督股
负责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区司法局对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和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直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审查、公告以及委托执法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参与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承担区级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办区行政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备案;承办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裁决事项。负责办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大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重大法治事件报告等制度。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办理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或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区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裁决或以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负责建立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沟通机制,指导全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工作。组织、指导对全区所管辖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办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执行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监督管理。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