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法规、行政诉讼等工作。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综治创建、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和协调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各项保险核算,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监管。
(三)移交安置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负责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协调随调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四)双拥优抚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其他人员的伤残评定报批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规划政策。负责协调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措施。承担申报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