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仙桃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向全市人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一科受理、集中报批、承诺办结”的运行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科室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服务制。
二、推进政务公开,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加大党务政(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三、规范执业行为,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的执业行为,实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执业中遵循诚实信用,不作虚假承诺,不进行虚假宣传,不大包大揽,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扩大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禁止借法律援助之名办理任何形式的有偿案件,不得对承办的法律援助事项不负责任,损害受援人利益。
五、落实问责制度,严格考核奖惩。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推、拖、扯、转”、“吃、拿、卡、要”等的投诉,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干部在环境建设工作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晋升考察的重要内容。
六、深化“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活动。依据省委、市委政法委的相关要求,我局继续推进“政法干警联系服务企业”活动的开展,领导保持带头走访,广大干警按规定走访,做到勤问、勤查、勤看、勤听,务必将企业反映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好,确保干警助企、促企、护企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