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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财政局

工作职能

一、资源配置职能,即财政集中部分国民收入用于社会公共需要。

二、收入分配职能,即通过税收、转移支付、补贴等财政手段调节社会成员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不平衡,实现社会公正公平。

三、稳定经济职能,即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经济稳定增长、物价稳定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监督管理职能,即对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跟踪、监测、检查;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对财政自身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近几年来,市财政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2007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8133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146万元,比上年增长18·3%。2008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42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6%。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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