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办)。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局一般文件起草、请示汇报、意见回复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等工作;负责规划和实施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承办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侨务、统战等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和基建事务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科。负责领导重要讲话、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史料编修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国内、外经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综合协调落实;研究分析全区国内、外经贸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承担主要商务经济指标统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专项改革领导小组以及局机关改革工作;参与起草商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的普法和法律事务;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全区商务系统“放管服” “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公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值守、运行、管理。负责全区商务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外贸外资外经股。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区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和指导全区各类产品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和协调我区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负责咸安区企业邀请外国人员来咸安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区企业参与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和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境外服务贸易相关政策及统计工作;承担全区技术进出口、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促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区利用外资项目的对接、签约及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初审和申报区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和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牵头我区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区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质量发展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贸发展股。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协调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研究拟订全区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城乡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乡商业设施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等重要商品流通服务市场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做好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区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运营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事前审批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药市场和医药流通企业的发展;负责质量兴区、招商引资和全面改革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