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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相关考试审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建立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新闻宣传、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管理工作;负责充锋号的运行和机关网站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的舆情监测、分析、处置,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交流;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草拟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负责立案查处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配合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制;负责本部门法制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等宣传工作;建立并落实市场监管信息统一发布制度;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配合开展省级、市级、县级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组织县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负责涉及食品的安全统计、数据库建立和数据分析;参与制定涉及食品的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涉及食品的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编制涉及食品安全的年鉴、安全状况报告及形势分析报告;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贯彻执行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应急管理制度,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承担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用信息与登记监督管理股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含商品交易市场),承担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监管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有关工作;牵头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和监管;指导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

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具体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管不正当竞争、传销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价格监督检查股

拟订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12315热线及相关平台运行管理;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统计工作;负责投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使用,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网络信息安全建设;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查处本地网络交易违法案件;对查处的重大网络交易案件进行督办;引导网络交易主体诚信经营,推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汽车、旅游等重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和合同信用建设;负责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指导文本;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管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并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审查、广告发布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开展广告整治;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质量监督和科技股

编制产品质量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应急预案;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推进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奖励制度;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有关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质量管理中介组织的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负责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指导和管理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管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分类监管工作;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拟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本系统检测机构资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负责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开展监管技术装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成果应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编制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应急预案;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范、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注销;宣传、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安装告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标准计量认证与节能股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负责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拟订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县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查处违反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编制全县能耗、能源产品的年度抽查计划,指导能耗产品节能质量认证和用能产品能效标识的监管工作;依法对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以及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工作;指导全县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生产环节(含农产品加工环节,下同)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现场核查;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承担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调查工作;负责全县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白酒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

编制食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应急预案;分析掌握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销售环节食品安全、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股

编制特殊食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应急预案;负责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进行形势分析和全面监管;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相关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授权承担特殊食品注册的核查工作;组织和指导特殊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特殊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编制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应急预案;负责药品零售门店、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依权限承担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及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依权限负责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并依法处置;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编制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应急预案;拟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负责实施和指导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互联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商标与知识产权发展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协调股

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工作;承担涉及民营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拟订并实施民营企业维权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行政申诉协调办理机制;建立管理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受理民营企业诉求;配合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补偿救济机制;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担西充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股

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协会共同拟订、发布有机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和有机农产品质量标准,健全有机农业标准体系,指导有机农业生产和保障有机农产品质量;负责对有机农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开展生产基地巡查工作;实施有机农产品质量抽检;建立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信用档案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约谈纠错管理;建立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有机农业风险情况,协调、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监管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审督查股

负责对本单位财务、项目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专项审计调查及上级机构交办的审计事项;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内审工作;指导和承担机关和所属机构的内部稽核工作;拟订内部稽核和财务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审计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导督查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履职尽责,对不正确、不恰当履职行为进行纠正;负责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和党委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和通报,督促落实清单工作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计划财务股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和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装备购置的规划、审核、报批等财务相关工作,指导所属机构财务管理;负责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人事股(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任、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在职人员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等人事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和教育、作风建设、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党委抓党建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负责落实机关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工作;协助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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