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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审计局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人事、财务、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审计信息网络管理。拟定审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目标责任考核和审计项目计划。牵头起草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法规审理岗位。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区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三)财政审计岗位。组织审计全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区本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农业审计岗位。组织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社会捐助、社会优抚(救济)、社会福利、住房保障、农林水利、资源环保等资金(基金);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贸投资审计岗位。组织审计自治区投资、以红寺堡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

(六)经济责任审计岗位。组织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及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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