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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或参与局重要文件与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牵头组织机关文明卫生、保健和绿化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的督促检查。

负责局管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拟订人才队伍发展教育培训计划,负责人才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出国(境)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局和局属单位党群宣传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培养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活动;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校工作。

负责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效能建设工作;受理并查处职责范围内违反廉政纪律的检举、控告;协调处理“寒山闻钟”、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的咨询、投诉及举报事项;牵头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及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

(二)计划科(建设管理科)。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区公路、航道、港口、交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参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及枢纽等专项规划;研究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与投资政策,参与筹融资政策制定;参与编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线航道、港口及枢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与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基础设施维护及行业管理年(度)计划。

度投资计划;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前期工作协调和管理、概预算管理;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分析、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管理交通运输领域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事务;参与全区民用航空相关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态、重大课题、发展环境及发展战略等研究工作;参与拟订铁路、轨道交通规划。

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推进重点智能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标准计量、知识产权及技术交流工作;指导行业创新体系建设;监督行业质量与技术工作。

组织协调区域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拟订交通工程质量发展目标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监督年度建设计划执行,管理工程质量、进度、设计、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工作;实施建设市场主体履约考核与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工程质量与标准管理;指导监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优质工程评审;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人投诉事项;承担交通建设、公路管理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确保限时办结。

组织协调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协调本区铁路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保障、建设统计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铁路两侧水土保持工作及建筑设施监督管理;承担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法制科、安全科)。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客运管理工作;负责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执行道路、水路运输、城乡客运及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乡客运管理工作;协调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承担运输行业的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实施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运输行业行政裁决工作;承担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负责港口、航道发展和监管工作;拟订港口、航道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港口、航道年度建设养护计划的落实;负责港口与航道岸线利用、绿色发展、行业统计、信用管理、经济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国内外港口间的经济合作与对外交流并参与重大涉外活动;承担港口与航道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和法治工作,指导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江苏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本系统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做好本部门进驻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城乡公共交通安全生产政策,组织拟订应急预案;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局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局属单位内部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调度以及利用内资和外资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资金运作和预算管理,审核编报局和局属单位预算决算,负责局预算执行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规模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拟订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办法;承担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审计工作;承担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职责;组织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配合协调上级开展的审计工作;承办法律、法规和局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负责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工作,协调重点交通项目的审计工作。

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吴中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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