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区、街道)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区、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市司法局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协调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管理镇(街道)司法所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