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机构
1、政工监督室(加挂监察室牌子)
2、法制室
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公安经费使用管理,协助进行内部财务审计;负责内部枪支弹药、车辆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建设、后勤保障及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意见,负责本局公安信息网络维护工作,为各部门提供技术保障。
4、指挥中心 (加挂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结合分析敌情、社情和治安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分析综合、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组织实施统一行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起草、审核局内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调度值班、督办、统计、保密、机要、档案、史志、调研和电文收发工作。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6、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本区刑事技术工作。下设5个中队:
(1)侦查一中队(重案侦查中队),负责全区命案的侦破。
(2)侦查二中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负责全区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
(3)侦查三中队(侵财案件侦查中队),负责全区扒窃案件、盗抢系列案件和重大恶性盗抢案件的侦破。
(4)基础内务中队,负责全区刑侦基础工作和本大队的内务工作。
(5)技术中队。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网监大队牌子)
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治安案件及95种刑事案件的查处和侦办,负责公共复杂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理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管理辖区内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治安巡逻防控、保安服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派出所业务工作。
8、人口管理大队
负责全区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口统计工作;管理户籍、办理居民身份证;对全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入境人员人口信息进行管理。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控制打击对策。承办市局、武陵区委、政府领导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主要管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78种案件。不办理涉税案件。
10、禁毒大队
负责全区禁毒宣传工作,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涉毒案件的侦破。
11、城东、城南、城西、城北、三岔路、金丹路、芙蓉、水上、白马湖、护城、东郊、南坪岗、东江、芦荻山、河伏、丹洲等16个派出所。
按属地管辖原则掌握辖区的敌、社、政情并及时上报;对辖区暂住人口和常住人口的管理和信息录入;对辖区内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及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实施安全小区建设,指导各社区、治保会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宣传和检查;负责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协助刑侦部门调查、破案、追逃。其中水上派出所按有关批复行使职能。
12、拘留所
依法执行辖区的行政、司法拘留,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13、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
负责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消防器材产品的技术开发和质量监督;负责消防部队队伍建设和经费装备管理;负责全区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