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市宣传文化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宣传文化系统政策、法规的制定;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指导全市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代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代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4、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代管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和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等方面实施领导;负责部署全市大型文艺活动并组织实施。
5、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材料;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负责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6、制定和实施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规划和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协调管理全市新闻网络建设。
7、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8、受市委委托,协同市委组织部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宣传干部和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宣传文化经济政策,负责全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
10、调查研究,掌握社会舆情和群众思想动态。
11、发布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12、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