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须知
(1)领养前,领养家庭必须认真考虑清楚是否有能力和条件领养动物,对动物负责一生。
(2)领养者需提前和领养负责人预约,周日到基地办理领养手续。领养者必须提供家庭住址,暂时居住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以便回访和让协会知道狗的生活状况。
(3)公母动物必须绝育。不赞同绝育,协会不会通过领养申请。
(4)领养狗后,请领养人配合协会的工作,定期将领养动物的相片发送给领养负责人。或者在领养负责人提醒回访时,能积极配合回访工作。
(5)当实在在无能力养下去的时候,请将动物送还协会,决不允许没有经过协会同意私自将领养的动物转让给其他人。当然,可以给协会推荐身边好的领养家庭。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