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养条例
认养(助养)是对于关注协会救助事业的朋友对协会的一种资助方式,采取完全自愿的原则,一方面帮助救助站承担一部分救助开支费用,改善基地范围内的小动物生存条件。另一方面通过认养人经常与狗的密切接触,帮助它们适应人类生活,做好领养准备。
(1)一只狗可以多人重复认养。
(2)凡被认养的动物,在协会都会记载更新,写上认养人的名字和认养时间,协会定期通过邮件给助养人发送动物的生活照。
(3)除认养费之外,没有其他费用。
(4)助养动物寿终正寝后,助养负责人需第一时间通知助养人,重新指定助养动物。
(5)每个人能力不同,捐款、捐物固然是好,但献爱心、积极参加基地的劳动,一样伟大。
(6)对于助养结束后的是否继续助养,协会不做强求。有能力的可以继续助养,没有继续助养的朋友,协会依旧感谢之前给予的帮助。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