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关于市发改委有关城乡建设开发的具体委托项目,由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委共同协调,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设立市园林局(副县级),为市住建委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原市市政园林局所属的市公园管理处、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温州动物园)、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成建制划归市园林局管理。
1.主要职责。受市住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的组织实施;负责市管绿地树木砍伐、移植、修剪、绿地临时占用与开挖、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的审批;负责市级公园(广场)、景观性道路绿地和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业务指导和专业技术培训。
2.内设机构。办公室、技术处、综合管理处3个职能处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6名。
(三)设立市工务局(副县级),为市住建委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受市住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属地区政府开展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市城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市瓯海大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市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处撤销后尚未完成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此项工作5年内完成)。
2.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督查室)、财务处、前期工作处、征地拆迁处、资产管理处、法制处、信访保卫处、中心区改建办公室、旧城改建办公室、市政改建办公室、滨江商务区改建办公室13个职能处室。
3.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暂定编制100名(随工作任务减少重新核定),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45名。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