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负责对外交流合作。负责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运行分析和基金精算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年度审计监督计划。负责本系统的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综合法规和待遇保障科。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承办医疗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有关工作。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为促进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四)基金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开展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的行政监督、经办稽查和社会监督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监督管理医保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支付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