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综合业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涉及医疗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担全区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健康扶贫工作; 执行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贯彻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并监督实施关于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实施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