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致函上级党政机关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讲话及其他文稿。
(六)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对上级党政机关和县政府决定事项以及上级党政机关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金融、投融资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十四)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来宾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统筹全县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市政府热线电话交办处置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气象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