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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庆市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的调查、挖掘、评估及保护,并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统筹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新建文化和旅游项目规划方案准入评审,并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提出审批意见。

(四)统筹培育、引导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业加快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监测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业行业管理,依法对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机制,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负责文化和旅游企业经营资格的行政审批、年检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申报、星级旅游饭店评审(复核)、旅游度假区创建等工作。

(六)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文化和旅游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文化和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受理、转办、交办游客投诉,维护文化和旅游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牵头贯彻实施国家、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牵头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的科技创新发展;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与农业、工业、体育、商贸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创建。

(八)负责对经开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负责经开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审查、监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经开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监管经开区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经开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统筹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经开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镇街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规划、引导文化艺术创作和产品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十)负责经开区文化遗产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管理经开区文物事业,指导实施考古及文物的发掘、抢救、保护、利用和开发等工作,负责文物及博物馆的安全督查;负责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一)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打造,组织实施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活动,提升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重要线路产品的策划包装和推广促销;推动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文化和旅游合作体系。

(十二)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负责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拟订经开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业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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