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综合档案、史志、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应急管理、安全保密、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各项经费、装备、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装备和国有资产管理。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表彰工作和各项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督查落实全区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纠纷,查处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五)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办理相关广告登记;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
组织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依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指挥、调度全区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运行,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七)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区质量奖励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协调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及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开展;组织查处认证违法行为;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实施辖区内生产领域的工业产品(不含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下同)质量监督和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续处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
(八)标准化和计量科。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开展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承担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法律法规的行为;协调、指导全区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组织贯彻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区内量值传递(溯源)及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口、销售和使用;规范商品量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管理全区计量检定机构和检定人员资质资格;指导全区工业计量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权限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依法查处特种设备方面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