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二) 承担全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推动协调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国内招商引资计划,做好国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负责国内招商引资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考核等工作。
(三) 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区承担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对口支援资金。负责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
(四) 参与以市相关部门、区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跨省市经贸洽谈活动的工作。牵头组织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跨地区各类经贸洽谈和商品交易等活动。组织或参与承办国内及内外结合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及展销博览活动。
(五) 负责区政府代表团出访外地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商谈合作事宜的准备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南的联络、协调工作。推动、协调与外地政府间签署的有关会议纪要、协议的落实工作。
(六) 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七) 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八)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 职能转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中贯彻落实升级加力、多层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升级加力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