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