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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

总体规划

“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规划占地30·89万平方米(约450亩),规划建筑面积35·15万平方米,容积率1·14,建筑密度31%,绿地率36%。满足规划局下发的规划条件。天津市塘沽区规划局于2009年7月17日批复同意滨海工业研究院总体规划。

滨海工业研究院建筑按用途不同划分为四个功能区:研发区、孵化区、培训区及服务区。各功能区建筑面积分配如下:

(1)研发区。主要建设通用研究室,用做科技成果转化、育成中心等工作。研发区建筑面积约8·09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23%;

(2)孵化区。主要用做高科技企业初创阶段的科研、试制和成果孵化工作。孵化区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49·2%;

(3)培训区。滨海工业研究院将创办“天津大学滨海管理创新研究院”,承担滨海新区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培训区建筑面积约3·99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1·4%;

(4)服务区。将提供教职工和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条件,包括宿舍、食堂、购物等。服务区建筑面积约5·77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16·4%。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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