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承担直属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
承担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及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属于市级固定收入的行业或企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负责海洋石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