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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指导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三税务分局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管辖企业的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第四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

主要职能:承担海洋石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五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稽查局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能:承担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南开区、河北区、北辰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能:承担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河东区、河西区、红桥区、西青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能:承担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宁河区、蓟州区、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四稽查局

主要职能:承担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和平区、武清区、宝坻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第五稽查局

主要职能:承担天津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东丽区、津南区、静海区、天津港保税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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