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扶贫、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审、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和出国(境)人员政审、援外工作。负责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人才流动服务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体育宣传、体育文化等工作;
(二)群众体育处。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计划草案。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体育单项协会、社团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市体育单项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的工作。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
(三)竞技体育处。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计划草案。指导竞技体育训练和市级运动队的业务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训科医管一体化和教练员考核、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业余训练、竞赛和运动队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草案以及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参赛工作;
(四)体育经济处(财务审计处)。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拟订和实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推动地方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负责机关并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经济财务工作。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体育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五)综合业务处(行政许可处)。宏观管理、指导全市竞赛工作。负责举办、承办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以上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反兴奋剂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体育科研和体育运动学校的文化教育工作。承担二级及以上裁判员综合管理、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审批和申报相关工作。依法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体育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