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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

业务范围

(一)供应链金融宣传与推广:依托深圳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全球供应链金融论坛高端品牌;宣传推介深圳供应链金融的理念,塑造深圳供应链金融品牌价值;通过“深圳供应链金融”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方式,传播深圳供应链金融最新动态。

(二)供应链金融研究:开展供应链金融领域前瞻性理论研究、商业模式创新、技术攻关、风控模型建立等产学研用合作;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经济运行指标体系,动态监测供应链金融行业运行情况,编写年度供应链金融行业白皮书。

(三)供应链金融标准制定与宣贯:联合供应链金融典型企业及行业专家,组建供应链金融标准委,编制供应链金融系列标准;组织供应链金融标准宣贯培训会议,开展供应链金融系列标准的认证与评估。

(四)行业自律与维权:制定发布供应链金融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共享;实施监测供应链金融行业异常情况,推动解决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维护供应链金融企业权益,优化供应链金融行业营商环境。

(五)供应链金融人才培育:研究制定供应链金融领域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探讨开展双元制职业教育,建立供应链金融人才实训基地;组建供应链金融讲师资源库,定期开展供应链金融前瞻性知识培训。联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建立供应链金融人才评定标准,设定人才奖项,对供应链金融人才进行评定。

(六)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及区块链等技术,连接供应链金融领域各类主体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平台,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资源,打造智慧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在线共享、产品在线服务、异常信息动态监控等公共服务功能。建立供应链金融产品库,整理公开供应链金融产品目录,组织对产品的评估和年度评奖。

(七)供应链金融政策解读与行业咨询: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向企业解读中央和地方相关政策方针,作为政府的助手,宣贯行业政策法规,参与政策制修订工作,引导供应链金融相关单位贯彻执行;为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让各单位在发展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用活政策。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合设定政府资助项目、资助内容、评定标准和方法; 并协助供应链金融企业申报及获得相关政府资助。

(八)供应链金融行业交流机制建设:建立供应链金融企业及机构间信息联通工作机制,汇总供应链金融行业信息,提供行业数据服务,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业内交流。自行开展或者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各类高峰论坛、展会、沙龙、对接会等活动,为企业搭建市场开拓、品牌宣传、人脉经营的沟通交流平台。同时根据一带一路的国策,加强与国内外其他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行业对外交流。

(九)引导供应链金融行业基金设立:联合供应链行业典型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产业基金,加大对制造业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投资力度。

(十)引导核心企业设立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支持信用良好、产业链成熟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民营银行、保险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十一)推动供应链金融企业的上市工作:与各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专业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协助并推动有条件的会员企业尽快实现上市目标。

(十二)支持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配合相关部门规划供应链金融示范区或产业园,支持和引导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及其配套服务机构入驻和聚集,共同打造供应链金融先行示范区。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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