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依法规范广播电视台及直属单位的职业行为,为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广播电视台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统一领导筹划广播电视台基本建设项目、事业和产业发展、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工作。
(三)推进技术进步,加快科技创新与改造步伐,努力提升广播电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四)负责对广播电视台传输覆盖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努力扩大市级广播电视对内对外覆盖范围。
(五)加强对广播电视台及直属单位队伍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各类人才;负责对广播电视台直属单位的宣传工作及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六)积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广播电视台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其保值增值。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