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营林股、林政股、政策法规股、计财审计股、森防站、山调办、森林防火办工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含林业调查设计队)、项目办工作、宣传办、 信息中心、森林公园管理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工作、林业要素市场工作、人武部工作、
(一)党政办公室
1.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职称评定、行政事务管理。
2.承办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的对外宣传、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全系统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
4.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福利工作、林业统计工作。
5.负责林业事业费、行政经费、育林基金收缴、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各项工作。
7.监督各基层单位的财务使用、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负责林业局行政复议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科
1.组织对森林资源的调查、区划。负责森林资源经营编案、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资源消耗情况检查、全县森林资源档案建立、森林资源统计上报。
2.制订全县年采伐限额,管理、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证。
3.监督林业用地的使用情况,调解和处理山林纠纷,发放《林权证》,打击乱占林地的行为。
4.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授权证书,对违反《森林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查处乱砍滥伐违法行为。
6.积极配合和协调联防区和毗邻地区开展护林联防工作。
7.负责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普及森防检疫知识和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营林科
1.负责全县国土绿化检查、指导、协调和评比表彰。
2.负责全县营林生产的规划设计、营林档案建立。
3.指导营林生产、种苗繁育、质量监督,造林验收、封山育林工作。
4.负责林业项目的立项设计、世行项目林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基层林业工作站业务管理,并做好指导工作。
6.负责全县林业项目实施工作。
局属单位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木材检查站(护林哨)、林业工作站、森林消防大队工作、森林苗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