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大型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处
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竞技体育处
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依照国家竞赛管理法规对省内举办的国际、全国比赛进行监管;指导全省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组团组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国际体育竞赛;监管全省体育社团国际级裁判员、国家级裁判员申报和一级裁判员认证工作;公布年度省记录及青少年记录;指导体育领域的科研和技术攻关,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组织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
体育经济处
负责全省体育事业的计划、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各直属单位和省级运动会的经费预算,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制定全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制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拟订全省和直属单位的基建计划,对各地体育场地建设进行指导;负责外汇的申报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体育产业处
拟订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省体育产业专项调查统计;指导监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办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全省性体育社团领导人员的推荐等工作;承办国际健将、运动健将运动员等技术等级申报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及评审的有关工作和本系统涉外及涉港澳台有关事务。
机关党委办公室
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协助党组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体育宣传工作;成立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办省直工委和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